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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110學年度藝術與美感深根計畫-110學年度場館體驗計畫。

發佈者 : 謝文書組長
轉知110學年度藝術與美感深根計畫 110學年度場館體驗計畫。

說明:
一、 依據「110學年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辦理藝術與美學深根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 為積極運用在地美感場域資源,豐富美感課程與體驗,涵育學生藝術與美感知能,爰辦理旨揭計畫。
三、 補助內容:補助師生來回遊覽車交通費,總金額上限新臺幣(以下同)2萬元整,教育部補助總額85%,補助額度每校最高以1萬7,000元為限(2萬元*85%=1萬7,000元),其餘15%由學校預算支應。
四、 申請時間及方式:
(一) 由申請學校自行洽詢合作場館,以臺中市藝文相關場館為主。
(二) 於111年5月27日(星期五)前將申請表、經費概算表正本(需核章)及防疫計畫書寄送送大里區內新國小,並將電子檔E-mail至dramatist83@mail.nhps.tc.edu.tw。另請電話聯繫承辦人內新國小訓育組盧郁彣組長確認,連絡電話:04-2485-2863分機726。
(三) 依申請表送達時間為補助順序,並以108-109學年度未獲補助學校為優先。
(四) 本局將另行召開審查會議後公告補助學校名單。
五、 檢附「臺中市教育局110學年度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-110學年度場館體驗計畫」(附件1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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