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政府「2026城鎮韌性(防空)演習執行計畫」
發佈者 :
江生教組長
一、 依據臺中市政府115年6月3日中市教學字第1150048202號函辦理。
二、 中部地區防空演習訂於115年8月10日(星期一)13時30分至14時警報傳遞與發放、疏散 避難、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。
三、另本次演習於警報發放後,請所有師生於辦公室或教室內請緊閉門窗及關閉電源,若於戶外上課之師生請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實施演練。
本次演習實施方式
一、演習想定:
配合國軍「漢光42號演習」作戰階段,以假想臺、澎 、金、馬地區猝然遭敵空襲為想定設計,國軍部隊就戰術位置遂行軍事作戰,各地區民、物力均完成召集,各級政府機關依計畫完成戰時任務(勤務)人力部署與戰力保存。
二、演習地區、時間: 本市於8月10日(星期一)13時30分至14時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、疏散避難、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。
三、演練重點:
(一)防情傳遞:
1、防空情報之傳遞、抄收與處理。
2、防情標示作業及報告、下達、通報等聯絡與記錄。
(二)警報發放:
1、空襲警報命令之接收、報告、下達與通報。
2、防情警報設備之操作發放與誤鳴、不鳴之處置。
(三)疏散避難:
1、醫療照護、公共運輸、生活消費、教育學習、觀展觀賽、休閒娛樂、宗教祭祀及機關(構),依行政院112年6月29日函頒「各場域防空疏散避難指引」辦理。
2、本市擇東區臺中車站(公共運輸)、臺中LaLaport北館(生活消費)及東區區公所(機關、構)等場域3處輔訪視導點地,執行疏散避難演練。
(四)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:
1、全區人、車管制,依內政部114年6月30日頒布之「防空避難指引(如附件2)」實施疏散避難。
2、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之所有人(管理委員會、保全或住戶),聽聞防空警報應主動開啟地下室車道之鐵捲門(柵欄)及其他出入口,供周邊民眾就近實施避難;另行走於道路之行人及車輛(駕駛、乘員),則聽從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(必要時,由各需用機關自行運用替代役人力協助)引導,就近進入防 空疏散避難設施;另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完成引導後,亦須隨同民眾進入避難。
二、 中部地區防空演習訂於115年8月10日(星期一)13時30分至14時警報傳遞與發放、疏散 避難、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。
三、另本次演習於警報發放後,請所有師生於辦公室或教室內請緊閉門窗及關閉電源,若於戶外上課之師生請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實施演練。
本次演習實施方式
一、演習想定:
配合國軍「漢光42號演習」作戰階段,以假想臺、澎 、金、馬地區猝然遭敵空襲為想定設計,國軍部隊就戰術位置遂行軍事作戰,各地區民、物力均完成召集,各級政府機關依計畫完成戰時任務(勤務)人力部署與戰力保存。
二、演習地區、時間: 本市於8月10日(星期一)13時30分至14時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、疏散避難、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。
三、演練重點:
(一)防情傳遞:
1、防空情報之傳遞、抄收與處理。
2、防情標示作業及報告、下達、通報等聯絡與記錄。
(二)警報發放:
1、空襲警報命令之接收、報告、下達與通報。
2、防情警報設備之操作發放與誤鳴、不鳴之處置。
(三)疏散避難:
1、醫療照護、公共運輸、生活消費、教育學習、觀展觀賽、休閒娛樂、宗教祭祀及機關(構),依行政院112年6月29日函頒「各場域防空疏散避難指引」辦理。
2、本市擇東區臺中車站(公共運輸)、臺中LaLaport北館(生活消費)及東區區公所(機關、構)等場域3處輔訪視導點地,執行疏散避難演練。
(四)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:
1、全區人、車管制,依內政部114年6月30日頒布之「防空避難指引(如附件2)」實施疏散避難。
2、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之所有人(管理委員會、保全或住戶),聽聞防空警報應主動開啟地下室車道之鐵捲門(柵欄)及其他出入口,供周邊民眾就近實施避難;另行走於道路之行人及車輛(駕駛、乘員),則聽從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(必要時,由各需用機關自行運用替代役人力協助)引導,就近進入防 空疏散避難設施;另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完成引導後,亦須隨同民眾進入避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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