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年中小學實施計畫-補助校園數位內容及教學軟體自購經費計畫
※ 依文提出採購教學軟體教師,需配合教育局採購規定:辦理數位公開課、繳交教學成果
※ 如果需求,請於6/20前請至校務雲端系統填報調查表
主旨:
有關本市「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」114年中小學實施計畫-補助校園數位內容及教學軟體自購經費計畫,請於114年7月11日(星期五)前完成申請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「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」114年中小學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本計畫為競爭型計畫,每校可依需求申請額度(上限新臺幣60萬元),規劃自行採購教育部「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」校園數位內容及教學軟體選購名單內品項(https://www.sdc.org.tw/)。
三、為使各校了解旨揭計畫執行方式,特辦理線上說明會,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。相關簡報及資料將於會後公布於本市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網站(https://www.iots.tc.edu.tw/):
(一) 時間:114年6月10日(星期二)上午9時至11時。
(二) 會議連結:https://meet.google.com/tnq-qmyx-dvp(上限500人)。
四、注意事項:
(一) 請排除本局統購品項。
(二) 核定及採購期程為暫訂,以教育部預算通過時間為準,如有變動將另案通知。
五、為利本局彙整進行後續作業,請貴校於114年7月11日(星期五)前,將計畫申請書核章掃描檔上傳至本市教育服務網/公務作業/成果彙整(編號:092),
並將經費概算表核章正本免備文寄至本局課程教學科賴怡臻小姐收,逾期不候。
六、請貴校具有「公務作業授權」權限之人員(例如人事人員)授權予相關承辦人員以開啟成果彙整模組,操作說明:https://reurl.cc/58Y68G,如有授權相關疑問,
請聯絡本市教育服務網客服專線:04-23582259。
七、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及附件3經費概算表可編輯檔各1份。